因為連日暴雨,湖北省武漢市在今年夏天遭遇城市內澇。 中國環境報記者 鄧佳 攝
■編者按
一邊是逢雨必澇、內陸“看海”的新城市病,一邊是水資源短缺問題日益突出。分析背后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傳統的城市開發方式,建設了大面積不透水地面,導致地表徑流增多,聚集時間縮短,增大了雨洪調蓄壓力;另一方面,絕大部分城市仍沿用以排為主的防洪理念,要求雨水短時間內通過市政管網排入受納水體,不僅導致雨水管道、泵站等排水設施不堪重負,也造成雨水資源大量流失。
破解這樣的兩難局面,海綿城市建設被寄予厚望。基于此背景,住建部、財政部和水利部于2015年啟動了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截至目前共有30個城市參與試點。
雖然海綿城市建設正在各地如火如荼推進,但建設過程中,難免受到規劃不協調、技術標準體系不完善、資金缺乏等問題掣肘。要讓海綿城市建設真正落到實處、發揮作用,還需要繼續努力。
◆中國環境報記者 劉曉星
傳統的城市開發方式和以排為主的雨水管理理念,已經無法適應現代城市建設要求。現在,城市要能夠像海綿一樣,在適應環境變化和應對自然災害方面具有良好的“彈性”。
海綿城市是具有國際語境的城市雨水管理理念的中國化表達。在日前召開的中國城市學論壇上,與會專家指出,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應該將雨洪調蓄系統與城市生態基礎設施進行整合,將工程技術與景觀生態設計相結合,以綠地水系等自然要素構建城市“綠色海綿”,探索適應我國大城市雨洪管理要求的雨水資源化途徑。
目前,共有30個城市正在進行海綿城市建設試點。雖然地方積極性很高,但是,大部分海綿城市建設僅處于規劃、可研階段,推進過程中面臨著如基礎性規范和標準缺失、各專業之間協同配合困難,以及工程驗收、管理和評價體系不完善、建設經驗不足等諸多問題。
■規劃銜接要到位
惟此,海綿城市建設才能真正落地并發揮作用
“當前,試點城市和擬建城市的地方政府正積極推進海綿城市建設,但在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環節,均或多或少存在海綿城市建設要求與現行標準規范不銜接,或相關標準規范要求不明確,甚至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相矛盾的問題。”亞太建設科技信息研究院副院長陳永表示。
比如,根據海綿城市建設要求,需要增強道路綠化帶對雨水的消納功能。但是,在一些城市規劃、公園設計規范等標準中,都有“組織排出用地外圍的雨水”等條文,這顯然與海綿城市理念相悖。按照海綿城市建設要求,應該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但是,在城市水系規劃、城市用地規劃、城市排水工程規劃、公園設計等多部標準中,有關低影響開發的敘述尚不夠全面。“應該說,海綿城市建設的關鍵性內容沒有得到落實。”陳永說。
按照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道路、綠地、水等相關專項規劃時,要將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作為剛性控制指標。但是,在實際規劃標準中卻無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指標要求,小區雨水利用規范中也無徑流總量控制率等要求,公園設計規范中沒有年徑流總量控制率、超標雨水徑流調蓄容量、雨水利用比例等具體指標要求。
規劃是建設和發展的龍頭,但很多地方海綿城市建設規劃的責任不明確,規劃編制緩慢。記者了解到,很多地方的海綿城市規劃沒有與城市排水防澇規劃等進行有效銜接。在各大城市的老城區,海綿城市建設受制于征地、拆遷、既有管線遷改、鐵路線網、軌道交通等因素影響,項目路徑、區域難以選擇,組織實施難度大。
“與此同時,相關標準規范之間不協調,海綿城市要求無法全面落實。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用地布局規劃、綠地系統規劃、交通系統規劃、水系規劃、排水防澇規劃是海綿城市總體規劃需要協調的重點。”陳永說。
在2014年10月發布的《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構建(試行)》中,首要原則就是規劃引領。國務院參事仇保興在此前召開的中國城市規劃年會上指出,要科學編制海綿城市專項規劃,劃定海綿城市自然生態空間格局,明確海綿城市建設目標,并在控制性詳細規劃階段進一步落實分解建設目標,實現與城市道路、綠地、水系統、排水防澇等專項規劃的合理銜接。這是關系到海綿城市建設能否真正落地、落地之后能否有效發揮作用并得到相關制度保障的重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