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過去的2016年,是“十三五”開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勝階段的第一年。這一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全國環保系統銳意進取,深化改革,攻堅克難,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亮點紛呈,污染防治三大戰役穩步推進,環境法治建設不斷深化,各項工作取得明顯進展。今日起,本報推出“改善環境質量這一年”系列綜述,與您一起回眸2016,展望2017。
◆本報記者童克難
2016年,“十三五”開局,改革走向全面深化。在我國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設和環境保護發展史上,這一年留下了深刻印記。
中央環保督察、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管、排污許可改革、加強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開展“雙隨機”執法……這一年,環保工作中一個關鍵詞貫穿始終:改革創新。力度之大、范圍之廣令人印象深刻。
深度:理順體制機制 完善治本之策
如果說2015年的制度改革將生態文明從戰略變為藍圖,那么2016年生態環保工作則開始從關鍵節點和具體措施入手挺進改革。
2016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有業內人士將這一改革措施稱為“底盤性”的制度改革。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嵌入于整個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大系統之中,與各項生態文明制度的重大改革一脈相承。
從制度設計上,強化地方黨委和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環境保護責任,要求制定相關部門的環境保護責任清單,由省級環保部門直接行使環境監測職能,統一負責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確保環境監測數據的真實有效,打破地方政府干預環保工作的困局。同時,垂直管理還將解決跨區域跨流域環境問題,并規范和加強地方環保機構隊伍建設。
中央有部署,地方有落實。按照《指導意見》要求,全國已有12個省市提出了改革試點申請。《河北省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落實“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要求,實行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重慶市強調通過建立環境監察體系,補齊環保“督政”短板。
垂直管理著眼于從體制上根治地方政府干預環保工作的頑疾,而中央環保督察的改革創新之舉則一針見血地刺破了地方病灶。
向當地政府交辦群眾來電來信舉報環境問題13316件,其中責令整改9722件,立案處罰2906件,立案偵查215件,約談2275人,問責3492人。在人們還在感嘆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的督責之嚴和震撼之強之時,第二批中央環保督察的7個督察組的工作已經全面啟動。
“這份精準的環保‘診斷書’,這副辛辣的環保‘清醒劑’,正是江蘇急需的。”正如江蘇省環保廳廳長陳蒙蒙所言,中央環保督察,給地方的環境保護工作提供了一個重大契機。按照督察反饋意見,各地深刻反思,舉一反三,有針對性地提出了整改方案,切實推動了環境保護工作的開展。
理順機制、壓實責任,改革創新毫不止步,向污染源管控拓展:2016年11月10日,《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正式印發。
按照制度設計,建立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新型環境管理制度體系,一方面,解決了“多套數據”問題,使環境管理更加高效。另一方面,通過自行監測、公布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企事業單位治污主體責任得以加強。
“排污許可是促進總量控制和質量改善緊密關聯、有效協同的關鍵環節。”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表示,通過企事業排污單位精細化的總量控制和許可要求,區域性總量控制才能轉型到服務于環境質量改善這一核心上來。
銳度:直面不足 解決突出問題
2016年生態環保領域的改革直指環境管理過程中的緊迫問題,充分展現了改革的銳度。
不管是在中央環保督察、地方環境執法案例,以及新聞媒體的報道中,監測數據造假的現象時有發生。環境監測數據不準確,一方面可能使環境管理和科學決策造成誤判,另一方面則會使公眾對環境質量的改善成果存在質疑。
2016年的改革重點之一,正是直指環境監測數據造假這一現實問題,完善了環境監測體系的建設,保障了監測數據的質量。
2016年2月,環境保護部常務會審議并原則通過了《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實施計劃(2016~2020)》,明確了2016年~2020年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