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環境保護部近日連續下發掛牌督辦通知,決定對江蘇、山東兩省繡針河沿岸交界區域環境污染問題,以及山西天脊潞安化工有限公司、山東光耀超薄玻璃有限公司、廣東省云浮市寶利硫酸有限責任公司環境違法案件實行掛牌督辦。
通知指出,經現場檢查發現,江蘇省連云港市鑌鑫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高爐出鐵口收塵設施簡陋、面積不足,粉塵難以有效收集,無組織排放較為嚴重,燒結機脫硫設施旁路監管不到位,雖裝有流量計與溫度計,但長期損壞,無法起到監管作用;現場檢查時,旁路密封不嚴,有少量煙氣未經脫硫從旁路直接排放。連云港納百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水泥攪拌站通過鑌鑫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廠區后面的廢水排口,將未經處理的洗罐廢水排放至繡針河。柘汪鎮馬站村生活污水未納入城市管網,直排繡針河。山東省日照市日照三木冶金礦業有限公司熱電廠建有兩臺12MW發電機組,采用爐內噴鈣工藝,現場檢查時發現,煙氣自動監控顆粒物濃度數據在200mg/m3~400mg/m3之間,屬于超標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氣自動監控設施長期損壞;爐內噴鈣脫硫系統臨時開啟。車莊鎮產業園區內嵐山錦河食品加工廠等水產品加工企業存在廢水直排現象,化學需氧量(COD)、氨氮濃度超標。
通知要求,連云港和日照兩市政府應加強溝通交流,共同建立規劃及重大項目環評會商機制。督促連云港市贛榆區和日照市嵐山區政府在環境執法監管協調聯動、聯合監測、聯合應急和投訴舉報聯查等方面建立工作機制。加強城市污水管網建設,嚴禁生產、生活廢水直排繡針河。對相關企業環境違法問題,要依法處理處罰到位、執行到位、整改到位,整改期間不得超標排污;逾期不執行處理處罰決定的,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涉嫌嚴重違法適用行政拘留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同時,要及時公開查處、整改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兩市須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督辦事項。
環境保護部在1~2月組織各環境保護督查中心開展大氣污染防治督查時發現,山西天脊潞安化工有限公司焦爐煤氣高效利用化學品項目(一期)于2014年12月投入生產,至今未通過竣工環保驗收,長期違法生產。煙氣脫硫脫硝設施未建成,煙塵、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均超標排放。環境保護部督促當地政府加快清理該公司違法建設項目。督促當地環保部門對環境違法行為依法處理處罰到位并執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整改期間不得超標排污;拒不改正的,依法實施按日連續處罰。
山東光耀超薄玻璃有限公司一期項目230噸/日薄玻璃生產線脫硝裝置未投入運行,廢氣氮氧化物超標嚴重,未安裝煙氣在線監控設施。環境保護部督促當地環保部門對該公司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處理處罰到位并執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整改期間不得超標排污;拒不改正的,依法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涉嫌嚴重違法適用行政拘留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云浮市寶利硫酸有限責任公司實際建設的兩條硫酸生產線與環評和驗收批復不符;凈化工段采取稀酸洗滌半封閉循環,不符合環評批復提出的酸洗滌封閉循環要求;1#年產硫酸7萬噸生產線屬應淘汰的落后生產工藝;環境管理混亂,生產區域跑冒滴漏嚴重,廠區多處雨水溝pH值超標;硫酸霧無組織排放較重,廠內刺激性氣味強烈;未按云浮市環保局要求按期安裝廢氣在線監控設施。環境保護部督促當地政府依法取締該公司落后生產工藝和設備;督促當地環保部門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妥善處理建設項目監管中存在的問題,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根據督辦要求,這3家企業需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掛牌督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