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云南《實施方案》),《重慶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重慶《實施方案》)近日印發,標志著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正式在云南省和重慶市啟動。
加上此前的貴州,國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的七省市已有3省市出臺了相關實施方案。
在試點目標方面,云南提出,2016年,重點是建制度、打基礎、做準備,初步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體系,并同步開展案例實踐;2017年,通過案例實踐進一步修改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體系,為全國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提供可借鑒、可復制的經驗;從2018年開始,按照國家統一的要求繼續開展工作。
2016年,重慶市成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推進領導小組,設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替代修復資金核算專賬。同時,落實部門職責分工,推進相關配套制度、機構建設,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試點。2017年,總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例試點經驗,初步建立符合重慶市情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評估技術方法、磋商制度、訴訟制度、資金管理制度、績效評估制度、執行監督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到2018年,在重慶市全面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并指導區縣開展相關工作。
云南:突出案例實踐
云南省環保廳副廳長高正文介紹,推動云南《實施方案》實施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各成員單位全面參與和社會各方面的大力支持。目前,云南省已開展了云南省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專家委員會的組建工作等試點相關準備工作。下一步,云南省將以案例實踐為重點,抓好案例篩選和案例實踐工作,以案例實踐推進全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各項工作。
試點期間,云南省將選擇符合條件的生態環境損害典型案例,以損害鑒定評估、磋商、訴訟、損害修復與賠償執行等為實踐重點,積極探索分期賠付、多樣化責任承擔等方式,總結經驗,由點及面,推動全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并對國家《試點方案》的進一步完善提出意見和建議。
在加快推動關鍵制度機制設計上,云南省將以賠償磋商、賠償訴訟、損害鑒定評估、賠償資金管理等為重點,細化賠償磋商的工作程序,賠償磋商與訴訟的銜接規則,探索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環境公益訴訟的銜接機制,研究制定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做好鑒定評估與司法程序的銜接,做好賠償資金管理的頂層設計和相關機制建設。
在探索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社會化分擔方式上,云南省將積極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社會化分擔制度的研究,探索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基金,拓寬基金融資渠道,推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保險制度,探索企業或者行業環境損害責任信托基金制度、環境修復類債券等綠色金融手段。
據了解,云南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云南《實施方案》落實工作的統籌協調、跟蹤了解、督促檢查,確保改革各項工作平穩有序推進。云南省政府將加強督查考核和跟蹤審計,確保改革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重慶:明確四方面重點
重慶市環保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余國東介紹,重慶《實施方案》結合重慶市工作實際提出了具體實施措施。
其一,進一步擴大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情形。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國家試點方案要求的基礎上,重慶《實施方案》對“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賠償權利人認為有必要的”的情形,可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進一步擴大追究責任的范疇。
其二,建立市政府統一領導、多部門分工協作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機制。重慶市將建立由市政府統一領導,市環保局具體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市科委、市城鄉建委、市交委、市農委、市公安局、市國土房管局、市市政委、市水利局、市國資委、市林業局、市政府法制辦等相關部門以及各區縣政府分工協作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機制,確保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損害賠償磋商、損害賠償訴訟、生態環境修復、損害賠償、修復執行監督和績效評估等職責得到落實。
其三,扶持培育多種類別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技術隊伍。鑒于重慶市生態環境損害調查、鑒定評估、修復效果后評估等領域專家庫尚未全面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技術力量有待充實。重慶《實施方案》提出需要培育壯大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和績效評估技術隊伍,規范生態環境修復技術隊伍和治理隊伍,結合環境資源審判咨詢專家庫建立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專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