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環境保護委員會近日召開2016年全會,向社會公布了《2016年湖北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點》(以下簡稱《工作要點》),明確了2016年度大氣污染治理的剛性指標。并將2016年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分解為53項大氣治理任務清單,明確了各地市級政府及22個相關省直部門和單位的任務。
更高的剛性目標
更細的清單管理
《工作要點》明確要求,2016年,全省納入國家考核的12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7.9%;仙桃市、天門市較2013年分別下降5.9%、1.0%,恩施州、潛江市、神農架林區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不高于2013年水平。
同時,湖北省將2016年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分解為53項大氣治理任務清單,確定了各級政府以及省環保廳、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等22個省直部門和單位的任務,并明確牽頭單位、負責部門,實行清單管理,完成一件,銷號一件。
作為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牽頭單位的湖北省環保廳,將牽頭負責53項大氣治理任務清單中的24項任務。各級政府將負責組織領導、落實目標任務這兩項職責,包括建立完善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機制,將其作為年度重點工作之一,制定本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年度實施方案,明確各級政府、部門、企業責任,落實年度計劃確定的各項任務等。
據介紹,53項任務不僅涵蓋了組織領導、加強監管、考核問責,而且針對重要行業、重要領域明確了污染防治具體指標,突出“三重四嚴”的治理重點。
“三重”即突出抓好重點城市污染防控、重點領域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氣應對。重點城市污染防控即針對PM10濃度高、增幅快的重點城市采取依法落實企業停產限產、工地停工、機動車限行等超常規措施加強污染防控。重點領域污染治理即針對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產能過剩行業加強項目管理和清理,抓好城鄉接合部、城中村、農村地區的散煤替代和清潔化利用工作;重污染天氣應對即針對重污染天氣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提前預警并及時采取響應措施,實現削峰降霾。
“四嚴”即嚴格控制工業企業污染排放、嚴格控制機動車尾氣污染、嚴格控制秸稈露天焚燒、嚴格控制工地揚塵污染。
湖北省要求,2016年水泥企業綜合脫硝效率不低于60%,玻璃企業綜合脫硝效率不低于70%。全年累計淘汰全省70%的黃標車。2016年年底前,縣級以上城市步行道和自行車道配置率達90%,且完好率達80%以上,公交客運、出租客運等公共服務領域新增或更新的機動車中新能源汽車比例達到20%。全省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3%以上。全省各市(州)道路機械化清掃(沖洗)率達到80%以上。
明確時間表路線圖
繼續強化督查問責
湖北省委、省政府與各相關部門多措并舉,嚴陣以待。
目前,湖北省各級黨委政府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制,組織編制實施空氣質量達標規劃,細化空氣質量改善工作方案,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省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加強對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情況的聯合督查,積極推進部門聯合執法;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開展情況列入省政府督查室政務督查重點。
據了解,湖北省委、省政府與各市州政府簽訂了《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嚴格考核問責。未通過年度考核和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惡化的地方,地方政府需向湖北省政府做出書面報告,湖北省將約談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有關負責人,并對涉及建設項目實施環評區域限批,暫停安排環境保護有關資金的支持,取消環保領域創先評優資格。
下一步,湖北省委、省政府將繼續強化督查問責、信息公開,并進一步強化“以疏為主,疏堵結合”的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機制。在推進實施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的同時,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的地區和部門,堅決落實預警、通報、約談、限批、取消相關榮譽稱號等措施。每月在省內主要媒體通報全省各地環境空氣質量排名,對大氣污染防治領域工作不力的地區和部門以及典型違法案例進行公開曝光,接受社會監督。
同時,盡快推動出臺秸稈綜合利用配套扶持政策,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從源頭上落實防控措施,建立以市場為導向、企業為主體、農民積極參與的長效機制,加強對秸稈綜合利用的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