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任5個月后,山西臨汾環境保護局局長郭波已被免職。
據臨汾新聞網2月27日報道,2017年2月25日臨汾市第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多個任免事項,其中,決定免去郭波的臨汾市環境保護局局長職務。
郭波資料圖
官方資料顯示,郭波,男,漢族,1964年11月出生,陜西省延川縣人,函授本科學歷,1981年12月參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郭波先后擔任山西臨汾永和縣副縣長,縣委常委,縣委副書記等職,并于2012年3月當選為政協第三屆臨汾市委員會秘書長。
2016年8月30日,郭波出任臨汾市環境保護局局長。截至此次職務被免,郭波履新尚不足半年。
此前,臨汾市因大氣二氧化硫濃度嚴重超標等問題受到外界關注。
2016年入冬以來,臨汾市霧霾頻發,二氧化硫濃度在部分時段、部分區域嚴重超標。國家環保部監測數據表明,2016年12月臨汾市區二氧化硫濃度就已經超標了4.8倍。
2016年11月14日,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指揮部發布《關于印發臨汾市應對重污染天氣環境整治方案的通知》,提出通過實施“控煤治污,管車降塵”等特別管控和治理措施,從源頭遏制采暖期霧霾天氣多發勢頭,持續改善提升市區空氣質量。
臨汾市環保局官網發布的上述通知文件顯示,時任環保局局長的郭波共同負責“強化噴霧除霾降塵”“重點區域交通疏導”“嚴格企業物料堆場監管”“嚴控餐飲油煙”等具體工作。
然而,臨汾市空氣質量未見好轉——2017年1月4日23時,臨汾市區二氧化硫濃度小時均值一度達到1303微克/立方米峰值,指數首次破千;1月9日22時,臨汾市工商學校監測點二氧化硫濃度再度破千,高達1014微克每立方米;1月12日晚23時,臨汾市南機場監測點二氧化硫濃度爬升至1420微克每立方米,十天內第三次破千。
1月19日,環保部委托中央環保督察辦公副主任劉長根對臨汾市進行約談。
據《法制日報》披露,臨汾市空氣質量標準中的6項監測指標均不降反升,劉長根稱這種情況“在全國地級市中少見”。面對持續惡化的大氣環境質量,劉長根指出:“臨汾市卻未及時向社會發布預報預警,也未采取有效的針對性控制措施,應對工作被動。”因此,環保部決定暫停臨汾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項目的環評審批(民生及節能減排項目除外),并要求山西省環保廳,以及臨汾市縣兩級環保部門同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