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報通訊員熊敏楨
從被約談到以治污為先,從追求GDP到以環境質量改善論英雄,從最綠省份到水氣聲全優……這是一年來,福建落實黨政同責、實施黨政領導環保目標責任制后的新氣象。
通過深入推進黨政同責,福建緊緊抓住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戰略機遇,在環境質量高位運行的高起點上持續發力,在體制機制創新上不斷突破,讓八閩的生態畫卷更加清新動人。
以改革思維推動體制機制創新
“山清水秀但貧窮落后,不是美麗福建;殷實小康但資源枯竭、環境污染,同樣不是美麗福建。”福建省委書記尤權如是說。
近年來,福建省在生態環保體制機制方面不斷創新、不斷突破。
首次將福建全省國土明晰規劃為優化、重點、限制和禁止四類開發區域,其中占全省2/5的縣(市)和197處區域被列入限制和禁止開發區域,接近1/3的全省陸域面積被規劃為重點生態功能區。
將市長簽訂環保目標責任書升級為書記、市長共簽環保目標責任書,并成立由省委書記任組長、省長擔任常務副組長的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
省委、省政府出臺《環境保護督察實施方案(試行)》,每兩年對各設區市落實環境保護責任情況督察一遍。
持續開展“一季一通報”,每季度在省政府經濟形勢運行分析暨督查通報會上通報一個專題的環境保護突出問題,有力促進突出環境問題的解決。
建立差異化考核評價制度,取消34個限制開發區域的縣(市、區)GDP考核,實行農業優先和生態保護優先的績效考評方式,福建確定的15項重點改革成果全面應用;3項重點改革任務全面啟動,進入實施階段。
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將審計評價結果作為領導干部考核、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同時,提高環保在績效考核中的比重,由原來的2%提升到10%。
……
福建省委、省政府推出的一系列頂層設計與戰略部署,有力地推動了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地生根。
持續打響治污攻堅戰
已是環境“優等生”,環境質量如何再提升?
“持續提高優質水的比例。”剛簽完目標責任書的福建省省長于偉國明確要求,持續推進小流域整治。
有河的地方便有了管污染的河長,各地黨政領導全面落實“河長制”,重點加強小流域整治,列入考核的44條小流域有18條水質得到明顯提升,其中15條消滅了劣Ⅴ類水體;加大城市內河治理力度,各地160.3公里黑臭水體,已完成治理63.9公里;強化水質考核,對全省各縣(市、區)出境斷面實施雙月考核。
2016年,福建12條主要河流Ⅰ類~Ⅲ類水質比例為96.5%,同比提高3.2個百分點,其中Ⅰ類~Ⅱ類水質比例為60.1%,同比提高16.4個百分點。
為使環保目標責任制有的放矢,福建建立了環境質量會商機制,建立大氣、水環境質量排名制度。從2016年1月起,每月公布設區市及縣級行政區空氣質量排名、全省地表水環境質量狀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狀況等環境監測信息,倒逼各級黨委政府落實環境保護責任。
各地加強區域聯防聯控和預警預報,強化工業污染治理,持續推進火電、鋼鐵、水泥、玻璃等重點行業污染治理,落實環保差別電價等政策。加強城市面源污染防治,有針對性地開展揚塵等污染專項整治。
2016年,福建九市一區城市空氣平均達標天數占比98.2%,同比提高0.3個百分點;PM2.5年均濃度27μg/m3,同比下降6.9%;森林覆蓋率達65.95%,繼續居全國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