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行業是VOCs治理的重點行業。 資料圖片
◆中國環境報記者 蔡新華 見習記者 劉靜
上海市出臺的《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和減排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堅持“引逼結合”的原則,以不斷健全環境標準為主要手段,綜合采用嚴格執法、加強監管、排污收費、資金補貼等多種措施,促進全市工業企業實施VOCs污染減排。
《方案》實施的目標是,到2016年底,上海市現役工業VOCs排放源基本完成VOCs治理項目。屆時,上海全市現役工業源VOCs每年可減少排放8萬噸;在現有排放源和排放格局不變的同等條件下,預計全市PM2.5平均濃度可下降2%左右。
多措并舉,加快治理
明確污染源治理要求,嚴格排放標準,加強源頭控制
上海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向記者坦承,上海VOCs治理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工業源占上海VOCs排放總量的60%,其中石化行業排放總量最高,為13.3萬噸,占工業源總量的一半。除了石油煉制行業,排放貢獻率大的行業依次為鋼鐵制造、涂料生產、設備涂裝、船舶涂裝、汽車涂裝、包裝印刷等。民用類建筑涂料、民用燃燒、秸稈燃燒、成品油儲運、干洗等面源占排放總量的26%。機動車、船舶、飛機等移動源占排放總量的14%。
為實現VOCs治理的既定目標,上海市明確要多措并舉。首先就是要加快實施治理減排工程。到2016年底前,上海市現役工業VOCs排放企業應根據要求采用《上海市工業固定源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技術指引》推薦的末端治理技術實施治理減排工程,處理規模達到1萬立方米/小時(含)以上的末端處理裝置應同時配置VOCs在線監測系統。
石油化工及其他使用有機溶劑的企業應按照環保部門的規定建立泄漏檢測與修復制度,按照《設備泄漏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技術(泄漏檢測與修復)規程(試行)》要求,完成設備標識、檢測、泄漏標識、修復、記錄和申報等全過程工作。
同時,上海將制定并執行嚴格的地方排放標準。在現有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基礎上,建立健全上海市VOCs排放控制標準體系。還要研究制定VOCs排放監測標準及核算方法規范,確定行業VOCs污染防治基準水平,指導區縣環保部門開展企業VOCs監督管理。
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相比,VOCs治理更為復雜,因為無組織排放占據較大比例,而且排放發生在各環節。因此,VOCs治理過程中的源頭控制尤為重要。
《方案》明確,新、改、擴建VOCs項目應在設計和建設中選用先進的清潔生產和密閉化工藝,提高設計標準,實現設備、裝置、管線、采樣等密閉化,從源頭減少VOCs泄漏環節,工藝、儲存、裝卸、廢水廢液廢渣處理等環節應采取高效的有機廢氣回收與治理措施,滿足國家及地方的達標排放和環境質量要求。環保部門應在環評和環保驗收階段嚴格把關并督促落實。
淘汰落后,加強監管
優化產業布局,實現減排效果的動態跟蹤和評估
根據《方案》要求,上海市優先將VOCs排放類落后產能納入全市產業結構調整計劃,加大淘汰力度,優化VOCs排放產業布局。
在加強VOCs污染監管方面,上海將結合各行業VOCs排放控制地方性標準的實施,加強對VOCs排放源的監測、監察和監管工作,督促企業確保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凈化效率達到相關要求,污染物排放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要求。對不符合規定的重污染企業、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或存在嚴重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要依法關閉、限期治理或停產整頓。對未按期完成VOCs治理項目的企業暫停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同時,鼓勵第三方參與VOCs污染治理。
為配合推進VOCs減排工作,實現減排效果的動態跟蹤和評估,上海市將加快建設工業源VOCs排放信息綜合管理系統(簡稱“綜合管理平臺”),統一監管VOCs治理企業的污染物排放情況和在線自動監測數據。
《方案》提出,要強化信息公開和社會參與。通過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向社會公開VOCs治理及補貼企業名單,引導和鼓勵公眾積極參與企業環境監督。逐步建立企業環境信息強制公開制度,企業應通過安裝VOCs在線監測設施等方式,主動公開污染物排放、治理設施運行以及非正常工況等相關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對虛報數據、督察考核不達標或騙取補貼資金的企業進行處罰,并在環保部門網站上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