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報記者王昆婷北京報道 環境保護部近日通報了各地環保部門2017年1月執行《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及移送環境犯罪案件的情況,并對案件數量在前五位的山西、安徽、廣東、江蘇、四川五地提出表揚。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介紹,2017年,全國各地繼續深入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全面推進環境法治建設,依法嚴懲環境違法行為。1月,全國共查處五類案件1099件,同比增長180%。
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54件,與2016年同期持平,罰款數額達8513.66萬元,同比增長165%;實施查封、扣押案件共465件,同比增長200%;實施限產、停產案件共322件,同比增長667%;移送行政拘留共204起,同比增長204%;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共54件,同比下降25%。
田為勇表示,與2016年同期相比,山西、安徽、四川三地案件數量增長較多,排名突破較大。其中,山西省案件數由去年同期3件增長為261件,排名由18位前進至第1位;安徽省案件數由去年同期5件增長為171件,排名由16位前進至第2位;四川省案件數由去年同期0件增長為63件,排名由末位前進至第5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