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質量,環保部近日宣布從全國抽調5600名環境執法人員,將對京津冀及周邊傳輸通道“2+26”城市開展為期一年的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這被稱為“環境保護有史以來,國家層面直接組織的最大規模行動”,首批執法人員已于4月7日到崗。
4月8日至11日,28個督查組共督查946家企業(工地),發現679家單位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約占檢查總數的72%;4月12日,共督查389家企業(工地),發現245家單位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約占檢查總數的63%; 4月13日,這一比例是66%,14日更是達到了77%……污染物超標排放,甚至有部分企業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治污設施建設不完善或不正常運行;自動監控設施不正常運行,甚至弄虛作假。違法行為可謂五花八門,而涉嫌違法違規的不僅有“散亂污”企業,也有新華制藥、河北鋼鐵這樣著名的上市公司。
依托熱點網格實施精準打擊,督查每天都抓住了大量的違法現行。每日督查通報傳來,帶給我們的不是利劍斬污的快意,相反,在新環保法實施已經兩年多的今天,違法企業比例如此之高、違法行為如此普遍,著實讓人既氣憤又心痛。
過去,我們常把環境違法行為歸咎于“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環保法在修訂時也期望著力解決這一問題,將按日計罰等多項新規寫入,并更好地與司法銜接,力圖讓環境違法犯罪者得到應有的懲處。
新環保法實施以來,環境監管部門始終保持執法高壓態勢。從環保部調度的數據看,每月各地都有一批典型違法案件被追究,按日計罰、查封扣押、停產限產乃至移送司法,可以說,環境監管能用的招都用上了,也確實取得了一定成效。很多專家曾欣喜地點評,環保法以高壓執法促守法的作用正在顯現。
然而,現實給我們潑了一盆冷水。此次史無前例地以5600人的規模督查28個城市,督查到的企業違法情況,或許更逼近真實。
反思其原因,有人可能認為是環境監管還不到位。筆者以為,環境監管再高壓,力量終究有限。雖然很難估算28個城市究竟有多少工業企業,但根據環保部的信息,“2+26”個城市僅報送“散亂污”企業數就有5.6萬余家,再加上規模企業,以現有的環保監管力量,平攤到28個城市的企業,督查還是力不從心。
有人把環保監管比作貓捉老鼠,目前企業環境違法比例居高不下,可謂環保監管遭遇了鼠患。治鼠患,投藥,養貓,還得堵好鼠道,多管齊下才能有效,否則,貓累死了,也抓不到所有的鼠。治理企業環境違法,同樣如此。
“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這幾年,中央著力向地方傳遞這樣的環保理念。從目前的情況看,環保部門單打獨斗的情形雖有改善,但齊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督查中,還有一些地方不顧環保責任,舍不得利稅來源,對環境違法現象視而不見。
對屢教不改的,發改委不批新項目、銀行不給貸款、甚至工商部門不予年審;對“散亂污”企業,部門協作依法懲治,斷其后路。對待違法企業,如果能以這樣的行動來震懾,看看誰還敢猖狂地踐踏法律的尊嚴。期待各部門真正聯手,各盡其責,多措并舉,讓企業意識到環境違法路路不通,讓“普遍違法”的怪現象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