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透露,今年6到8月將開展環評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掛靠”問題集中治理工作,對集中治理后仍存在“掛靠”問題的環評機構和環評工程師,依法依規集中處理并向社會公開,記入誠信檔案。
環保部在今天公開的《關于開展環評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掛靠”問題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要求,各省級環保主管部門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環評機構開展環評工程師情況自查,并要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并將自查和整改情況報省級環保主管部門。
對于環評機構在自查中發現的“從業申報在本機構但未在本機構全日制專職工作”的環評工程師,環保部的要求,要及時向環保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申報辦理注銷手續。
同時,《通知》要求,在環評機構自查基礎上,今年7月1日至8月15日各省級環保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環評機構及環評工程師開展現場核查。“核查期間,各省級環保主管部門向社會公開環評工程師‘掛靠’問題舉報受理方式,通過舉報電話、電子郵件、來信來訪等多種形式收集問題線索,以問題線索為重點,深入現場核查。”《通知》提出,各地要在今年8月20日前將環評工程師“掛靠”情況核查報告報環保部。
環保部表示,今年8月底前,環保部將對各省級環保主管部門核查報告進行匯總,對在自查過程中主動申報辦理“掛靠”環評工程師注銷手續的環評機構和環評工程師不再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