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污染、誰賠償,誰治理、誰受益”。近日,河南省出臺《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和《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對環境生態補償金開展扣收和獎勵,嚴格按月考核,實行階梯式獎懲,按月兌現獎懲。“用經濟手段督促各地重視環境整治,利于倒逼地方政府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從源頭上管控和改善環境狀況。”河南省環保廳副廳長、新聞發言人王朝軍說。
按照要求,大氣主要污染物月度濃度平均值超過考核基數或水質下降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實施生態補償金扣收措施;大氣主要污染物月度濃度平均值低于考核基數或水質上升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實施生態補償金獎勵措施。
河南省環保廳大氣污染防治處副處長周峰介紹,空氣質量考核按省均濃度值,水環境考核按水質。大氣質量生態補償將考核PM10濃度、PM2.5濃度和空氣質量優良天數3項指標;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將考核地表水斷面、飲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河南段和水環境風險防范等。據悉,收取的生態補償資金除用于獎勵空氣質量改善好的市縣外,結余資金將納入全省環境污染防治專項資金。
今年5月,河南首次按月執行環境生態補償金賞罰。其中,依據18個省轄市和10個省直管縣(市)空氣環境質量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全省空氣質量生態補償金扣收總額2266.4萬元,獎勵總額2134.1萬元。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方面,依據18個省轄市和10個省直管縣(市)水環境質量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全省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金扣收總額1144萬元,獎勵總額748萬元。
商丘市永城市在5月份空氣質量考核中受獎勵29.9萬元,在水環境質量考核中受獎勵8萬元。永城市副市長張峰說:“有了這項制度,不再是干好干壞一個樣,增強了干部們的干勁兒。我們更加認識到發展經濟與保護環境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此外,信陽市在空氣質量方面受獎勵1143萬元,在水環境質量方面受獎勵70萬元。“我們從生態保護中得到了回報,加強了環境保護的信心。”信陽市環保局局長馬富增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