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安徽省環保廳獲悉,該省從今年11月到明年1月開展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督導工作,對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進度滯后、空氣質量不降反升幅度較大的市進行督導。
據悉,為期3個月的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督導工作將分3個階段進行,本月將對今年前三季度PM10絕對濃度較高的淮北、阜陽、亳州、宿州、淮南、蚌埠以及第三季度PM10、PM2.5平均濃度均不降反升的銅陵、池州、安慶9市實施第一輪督導。第二、三輪督導對象將根據各市11月、12月空氣質量改善情況,由省大氣辦統一確定。
據了解,督導的內容包括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7年藍天行動實施方案貫徹落實情況,工業企業污染治理,揚塵、煙塵整治,機動車污染治理等10個方面。督導組將采取明察與暗訪的形式,還將開展“零點行動”,每組每周組織夜查不少于兩次,重點檢查夜間城市渣土運輸和露天燒烤治理等情況。
安徽省環保廳副廳長賀澤群表示,對整改不力的、推進滯后的市將實行量化問責,進一步壓實地方各級政府的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