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山東省、市、縣三級均已建立公安環保案件移交制度,今年以來共移交案件1475件,行政拘留1201人,追究刑事責任430人。
今年以來,山東先后開展了省級環保督察、7個傳輸通道城市大氣污染專項督查、環保督察“回頭看”等行動,責任追究數量創歷史新高。
10月16日開始,山東又成立了由廳級干部分市包干督導、處級干部帶隊、170名業務人員組成的17個工作組,采取督巡相結合的方式對全省17個設區市進行5輪次督導檢查。至11月14日,17個督查組共檢查污染源7429處,查出問題2207個,問題率29.71%。
山東省環保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只能加嚴,不能放寬”的原則,山東從干部考核、信息公開、生態補償、環保限批、責任追究等五項激勵約束機制入手,層層加壓落實責任,以空前力度從嚴從實治理環境污染,推動山東環境質量持續向好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