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東省PM2.5平均濃度為57μg/m3,比國家下達的任務低4μg/m3,排查淘汰燃煤小鍋爐38953臺,清理整治“散亂污”企業84960家;全省83個地表水斷面中劣Ⅴ類水體占比2.4%,達到省定年度目標要求;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改;查處環境違法案件35739件。這是記者日前從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的。
去年7月,山東省印發《2017年環境保護突出問題綜合整治攻堅方案》(以下簡稱《攻堅方案》),啟動環境保護突出問題綜合整治攻堅行動。截至去年底,《攻堅方案》列出的四大類28大項55小項攻堅任務,除柴油車顆粒物捕集裝置安裝和檢測兩項任務因生態環境部不作強制量化考核要求而作出調整外,剩余53項目標任務總體完成,其中全面完成的50項,占94.34%,基本完成的3項,占5.66%。
“攻堅行動開展以來,全省上下呈現出領導重視程度、政策投入力度、攻堅舉措精度、責任落實硬度、合力攻堅強度前所未有的新特點。通過全方位、全過程、全區域推動《攻堅方案》落地見效,全省環境保護突出問題綜合整治取得顯著成效,污染防治攻堅行動首戰告捷。”山東省環保廳副廳長、新聞發言人管言明說。
全省PM2.5平均濃度下降到57μg/m3
為防治大氣污染,山東省不斷壓減煤炭消費量,大力推廣氣代煤、電代煤,淘汰取締燃煤小鍋爐,清理整治“散亂污”企業,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嚴格管控重型柴油車,加大油氣回收改造檢測力度,全面提升油品質量。
2017年山東省關停淘汰落后煤電機組166.65萬千瓦,清理電解鋁違法違規項目322.25萬噸,完成國家下達的2706萬噸壓煤任務。7個傳輸通道城市完成氣代煤、電代煤改造57.04萬戶,按時完成國家下達的40.9萬戶改造任務。全省排查并清理整治“散亂污”企業84960家,淘汰燃煤小鍋爐38953臺。
山東省要求7個傳輸通道城市鋼鐵、鍋爐等行業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執行國家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中有更加嚴格排放標準的,從嚴執行。全省17市均制定實施水泥行業錯峰生產方案,7個傳輸通道城市的氧化鋁、電解鋁等行業全面落實冬季錯峰生產措施。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全省共排查有機化工、表面涂裝等重點行業企業2149家,其中2096家配套VOCs污染防治設施,45家關停或停產,摸排VOCs排放源6803個。
為加強油氣污染治理,山東多部門聯合開展對重型柴油車的綜合執法檢查,2017年共出動警力59萬余人次,查處“冒黑煙”交通違法8630起。7個傳輸通道城市和泰安、萊蕪兩市轄區內加油站已全面供應國六標準車用汽柴油,禁止銷售普通柴油。
2017年,山東省PM2.5平均濃度57μg/m3,比國家下達任務降低了4μg/m3。2017年第四季度,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7個傳輸通道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分別下降25.0 %、25.0 %、21.0 %、33.7 %、26.2 %、27.3 %、16.0 %;重污染天數同比分別下降66.7%、77.8%、75%、76.5%、80%、66.7%、55.6%。
集中整治178家省級以上工業集聚區水污染
圍繞水污染治理,山東省全面加強斷面水體監管,整治工業污染源、入河入海排污口以及黑臭水體,提升航運防污染能力,保障京杭運河和南水北調山東段水質。
2017年山東省83個地表水斷面中存在兩處劣Ⅴ類水體,占比2.4%,達到《攻堅方案》地表水劣Ⅴ類水體比例控制在9.6%以內的年度目標要求。
山東省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全省178家省級以上工業集聚區已全部完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和在線監控設施安裝。2017年底前封堵2120個非法設置入河排污口;沿海7市共排查73個入海排污口,其中6個非法或設置不合理的均已取締。全省198處黑臭水體整治完成率91.9%,完成《攻堅方案》“設區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60%”的目標任務。
為提升污水處理能力,2017年以來,山東省新建(擴建)城市污水處理設施81.1萬噸/日,升級改造城市污水處理設施91.5萬噸/日,全省新增建制鎮污水處理能力31.9萬噸/日。
針對航運污染治理,山東省京杭運河沿線各有關市制定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建設方案,編制防治船舶及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水域環境應急能力建設規劃并發布實施。在南水北調山東段和沿海各市依法搬遷、改造、拆除一批規模小、污染重的碼頭,累計取締碼頭作業點572處,完成南水北調航線管理和保護區50座橋梁環保設施的提升改造。
在納污坑塘整治方面,山東省235個納污坑塘中,除1個因屬非法傾倒危險廢物污染的深廢礦井外,其他234個已全部整治完成。
查處環境違法案件3.5萬多件,罰款10.9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