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機制,強化環境污染風險管理,促進污染防治和定責理賠,宿遷市多措并舉做好環境污染責任險統保工作。
一是重點在16類企業中試行,鼓勵其他類企業參保。重點在鉛蓄電池制造業、皮革及其制造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工業(園區)集中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熱電、危險化學品生產、運輸、貯存等企業,化工、印染、電鍍、造紙、制藥、釀造、食品加工、橡膠制品加工等企業,以及存在較大環境風險的二噁英排放等高風險行業企業開展投保。二是引入保險經紀人服務。通過比選委托專業保險經紀顧問機構,協助環保部門制定統保方案,幫助企業辦理投保手續,監督保險機構執行合同,并為投保人提供風險咨詢、代辦事故索賠等事宜。三是公開采購確定共保機構。通過政府采購公開競爭確定4家共保體,按份額承保。四是落實聯合工作機制。由環保部門、共保體、保險經紀機構聯合成立工作小組,負責重大事項決策、綜合協調等工作,組織風險管理培訓,發布風險管理信息,并聯合設立賠償處理中心和事項鑒定委員會處理具體業務。五是嚴格履約考核管理。制定保險機構服務考核細則,對考核不合格且不能限期改正的,給予調減份額、不予退還保證金甚至取消承保資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