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中平通報督察意見 婁勤儉作表態講話 吳政隆主持會議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決策部署,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江蘇省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針對大氣污染問題統籌安排專項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見。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督察組于2018年10月17日向江蘇省委、省政府進行了反饋。督察組組長馬中平通報督察意見,省委書記婁勤儉作表態講話,省長吳政隆主持會議,督察組副組長劉華和督察組有關人員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江蘇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促進高質量發展為目標,聚焦重點領域、重點問題加大工作力度,整改工作取得顯著進展和成效。
江蘇省累計召開省委常委會21次、省政府常務會24次、省政府專題會11次,研究部署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召開長江經濟帶發展工作推進會,在整改工作中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作為壓倒性任務,積極推進長江兩岸化工企業向有環境容量的沿海地區轉移,完成沿江地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整治,清理并復綠長江干流岸線284萬平方米。加強太湖治理,2017年累計關停太湖區域779家化工企業,太湖水質保持穩定。啟動“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整治黑臭水體100余條,洪澤湖、駱馬湖非法采砂問題得到遏制。新增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6900噸/日,新增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能力約89萬噸/年。深入推進藍天保衛戰,全省2017年PM2.5平均濃度較2013年下降32.9%。深入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完成18.9萬個自然村整治任務;累計建成國家生態市縣63個、國家生態園林城市16個、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5個、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21個。
江蘇省先后出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實施辦法等規章制度,不斷壓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持續開展省級環境保護督察,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2017年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1.48萬件、處罰金額9.6億元;立案偵辦環境污染犯罪案件53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217名;針對鹽城輝豐公司偷埋危險廢物案件,嚴肅處理、徹底整改、嚴厲問責,并舉一反三,有力推動了全省督察整改工作。同時,江蘇省借力督察整改,進一步加快轉型升級步伐,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2017年,全省服務業增加值占比達到50.3%;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值分別增長14.4%和13.6%。全社會研發投入占到地區生產總值的2.7%,區域創新能力繼續保持全國前列。
江蘇省高度重視此次“回頭看”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推動解決一大批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截至2018年8月31日,督察組交辦的3910件生態環境問題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4051家;立案處罰1706家,罰款30091萬元;立案偵查34件,拘留64人;約談480人,問責614人。
督察指出,江蘇省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雖然取得顯著進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門思想認識不到位,還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裝整改等問題。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門思想認識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門沒有樹立正確的發展觀和政績觀,擔心環境保護抓得緊會影響經濟發展;一些領導干部對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心存僥幸,得過且過,問題久拖不決。減煤是江蘇省產業升級的關鍵舉措,也是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的重要措施,但對如此重要的任務,省發展改革委研究不多,推動不力,對未完成減煤任務的揚州、淮安2市不僅不予問責,反而給予高分。企業虛報減煤數據情況十分普遍,鎮江新區經濟發展局甚至代填代報企業虛假耗煤數據。僅徐州、南京、鎮江3市2017年虛假減煤量就高達500余萬噸,占三市上報總量的47%。
整改方案要求,全力實施化工企業關停一批、轉移一批、升級一批、重組一批,大幅減少化工企業排污總量。但是,江蘇省經信委工作不力、審核不嚴,對地方上報的“四個一批”清單一匯了之,導致各地漏報、虛報問題較為普遍。督察發現,蘇州市和揚州江都區應納入“關停一批”的化工企業共530余家,實際上報414家;連云港灌云縣臨港產業區列入“關停一批”的9家企業,全部為2016年之前已關停的空頭企業。2017年11月以來,省農委違反督察整改要求,先后向江蘇常隆農化等14家生產高毒高殘留農藥企業發放生產許可證。
江蘇省是長江沿岸重要省份,整改方案要求,到2020年,主要入長江支流基本消除劣Ⅴ類。但是,2018年1—6月,41條主要入長江支流45個控制斷面中,Ⅲ類及以上水質比例53.3%,同比下降10.3個百分點;劣Ⅴ類比例13.3%,同比上升1.9個百分點。鎮江、南通、無錫等地管網建設和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滯后,雨天污水直排問題突出。蘇州市未按要求推進太湖湖濱濕地恢復與建設,仍在圍湖造地、侵占湖濱濕地。2014—2015年,吳江區在北麻漾填湖造地約17萬平方米,不僅未退還占用湖面,還于2017年8月將違規造地出讓給企業開發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