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省信用辦印發了《江蘇省企業環保信用評價暫行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沿用傳統的“綠、藍、黃、紅、黑”五色等級劃分方式,同時在評價標準、計分方式、組織實施、結果發布等方面做了重大調整,具體如下:
一是將原年度評價方式調整為實時動態評價方式,企業環境行為信息產生后即刻影響其環保信用評價結果,更好地滿足信用管理時效性要求;
二是采用以行政處罰、行政命令等作為信用信息基礎來源,以規范化的政府文件作為補充,使得評價標準更加客觀公正,便于信息自動采集、自動作出評價;
三是借鑒交管部門12分記分制管理思路,企業環境行為對照《江蘇省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記分標準》進行記分,便于企業對照檢查和公眾監督,也便于管理部門操作實施。
信用等級由優到劣依次以綠色、藍色、黃色、紅色、黑色標識。
綠色等級企業(守信):環保信用分值11分—12分;
藍色等級企業(一般守信):環保信用分值6分—10分;
黃色等級企業(一般失信):環保信用分值3分—5分;
紅色等級企業(較重失信):環保信用分值1分—2分;
黑色等級企業(嚴重失信):環保信用分值小于或等于0分。
四、40多條評價指標簡化為18個扣分項和3個加分項,對每一項計分類別規定了確認方式,保證了信用評價結果的權威性和確定性。
五、環境行為信息計分設定有效期,分值在-1至-3分的環境行為信息有效期為6個月,其他環保信用記錄分值對應的環境行為信息有效期為1年。企業環境行為信息自產生之日起計算有效期,有效期到后扣除的分數自動加上。
六、懲戒企業的同時懲戒法人,要求企業法定代表人做出環保信用承諾,簽署環保信用承諾書;對環保信用等級為黑色的企業,其環境行為信息在記入企業環保信用記錄的同時,記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個人信用記錄。
七、改“遞進式”審核為“平行式”管理,不論是區級還是省級,甚至是不同市的環保部門,一旦產生了該企業的信用記錄,都可以隨時錄入,提高了信息歸集時效性。此舉對流動性較大的施工型企業能夠起到很好的監管作用。
八、企業環保信用信息更加公開透明,在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官方網頁設置開放性系統平臺,參評企業、各級環保部門可登錄企業端、管理端進行修改或填報,公眾可以通過平臺隨時查詢企業的環保信用等級情況。
目前,省生態環境廳組織開發的企業環保信用評價系統已經上線運行,參評企業可以通過該系統查詢和管理自身信息,公眾也可以通過該系統查詢和了解參評企業環保信用評價結果。
運行位置分別為:
企業端,“江蘇省生態環境廳主頁—業務系統—污染源一企一檔”。企業用戶在首次進入企業環保信用評價系統時,系統自動彈出簽訂環保信用承諾書的提醒界面,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責任人)可按規定進行簽訂與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