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生態文明獎旨在表彰和獎勵在生態文明建設一線和基層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集體和個人,每三年評選表彰一次。2016年5月,我省已有1個集體和2名個人獲此殊榮。
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開展第二屆中國生態文明獎推薦工作的通知》要求,即日起,我省將開展第二屆中國生態文明獎組織推薦工作。
先進集體推薦對象為從事生態文明建設的基層單位,主要包括基層政府或部門、企事業單位、社團和社區等。
先進個人推薦對象為從事生態文明建設的一線工作者,主要包括學者、教育工作者、新聞工作者、社會組織工作者、企業管理人員、工人、農民、公務員、軍人等。
推薦條件是在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化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建設、開展生態文明理論研究、開展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培訓、推動行業綠色轉型升級和支持生態文明建設公益事業等方面開拓創新、表現突出、成效顯著、影響廣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