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有關問題座談會紀要》,要求各部門堅持最嚴格的環保司法制度、最嚴密的環保法治理念,統一執法司法尺度,加大對環境污染犯罪的懲治力度。省生態環境廳高度重視,2月22日召開全省生態環境執法工作座談會,組織全省13個設區市生態環境執法機構主要負責人、負責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工作人員集中學習。
會上,廳執法監督局副局長吳昌子帶領參會人員全面學習《紀要》,圍繞15個重點問題進行解讀,與會人員結合工作實際,分析當前辦理環境污染犯罪案件等執法工作中遇到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就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有關問題進行深度交流。
廳執法監督局局長楊新芝表示,《紀要》是“兩高三部”第一次就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有關問題聯合出臺專門文件,對解決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做出了系統全面解答,對統一法律適用,指導司法辦案,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按照廳領導要求,近期廳執法監督局將會同法規、宣教等部門針對《紀要》的解讀、運用和宣貫拿出一攬子方案,在全省逐步推進實施。
會議要求,各地在學習貫徹《紀要》有關要求上重點做好三項工作:
一是高度重視《紀要》的學習培訓,要邀請公檢法司法部門專家學者,共同為生態環境執法人員開展系統培訓,深入把握《紀要》的內涵精髓和有關要求,在學深吃透的基礎上更好地開展執法工作。
二是深入推進兩法銜接工作,深化重大環境案件聯合調查處理機制,繼續保持打擊污染環境犯罪高壓態勢;加強與公安、檢察、法院等部門溝通協作,認真貫徹落實兩法銜接實施細則,切實做到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無縫對接。
三是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各地要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主動向企業及其負責人宣傳《紀要》內容,讓他們知曉國家打擊污染環境犯罪的最新要求,切實形成震懾效果,推動企業自覺守法經營。
會議還研究討論了2019年全省生態環境執法工作要點,要求各地及早謀劃2019年執法工作安排,并注意把握三個重點:執法工作力度不能減;執法規范性、精準性要有力提升;做到依法監管和有力服務并重。會議指出,在上周召開的全省生態環境系統服務高質量發展大會上,廳領導要求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關鍵期,實現由“監管型、約束型”治理向“服務型、引導型”治理轉變。服務高質量發展,是必須做好的分內之事、因勢而謀的主動選擇、著眼長遠的制度安排、系統完整的作戰部署,大家務必統一思想,積極主動作為,不僅要管到位、還要服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