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月亮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月亮河物業公司)訴北京市通州區環保局行政處罰案近日在通州區人民法院開庭。
據了解,在北京市啟動空氣重污染黃色預警期間,月亮河物業公司因燃煤鍋爐超標排放,被通州區環保局罰款10萬元。物業公司不服處罰,向通州區政府提出行政復議,后被駁回。
事情到此并未了結。行政復議被駁回后,月亮河物業公司將通州區環保局和通州區政府一并告上法庭,要求撤銷行政處罰和行政復議決定書。日前,通州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并進行了公開審理,通州區環保局局長出庭應訴。
質疑
鍋爐通過質檢,為何還存在超標排放?
70余名身穿制服的環保局工作人員前來旁聽。北京市通州區環保局局長裴志剛和一名工作人員及代理人坐在被告席,一同坐在被告席的還有通州區政府的一名代理人。這是記者日前在通州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月亮河物業公司環境行政處罰案現場看到的情況。
據月亮河物業公司訴稱,2015年11月15日,通州區環保局對其位于通州區運河東堤的鍋爐煙氣排放情況進行現場檢查。檢查中,環保局工作人員強行要求鍋爐工改變鍋爐常規運轉狀態,并在鍋爐非正常運轉狀態下取樣,由此認定鍋爐超標排放,并作出了罰款10萬元的處罰決定。
月亮河物業公司隨后向通州區政府申請行政復議,被區政府駁回。物業公司不服,將區環保局和區政府訴至法院,要求撤銷行政處罰和行政復議決定書。
法庭上,物業公司代理人稱,運河東堤的鍋爐是月亮河城堡公寓供暖系統的一部分,鍋爐的安裝、使用經過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批準,每年年檢結果均合格。“環保局的檢測結果與年檢結論相悖,是因為檢測過程和程序不合法、不合規”。因此,原告請求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和行政復議決定書。
“環保局重處罰輕整改,幾年不去檢查,一去就是為了罰款,我們可以認為,整改就是為了罰款。”這位代理人稱,“檢查時,工作人員當天發通知并要求當天整改,根本就沒給整改時間。”
他提出,環保部門直到檢查后第三天才出具檢測報告,因此質疑檢測報告中數據的來源和真偽。“在一份環保局的筆錄中,關于鍋爐排放污染物的具體數據沒有填寫,不知道環保局依據什么作出處罰。”
回應
執法程序合規,事實清楚,處罰得當
通州區環保局代理人在庭審中介紹,去年11月13日~15日,北京全市啟動空氣重污染黃色預警。為落實市、區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通州區環保局對轄區內廢氣排污單位開展專項執法檢查。11月15日,環境執法人員對月亮河物業公司燃煤鍋爐進行檢查,經現場檢測及調查詢問發現,這家公司在正常使用燃煤鍋爐的情況下,燃煤鍋爐超標排放,造成環境污染。處罰前,環保局依法進行了告知,并根據原告的申請組織聽證,故行政處罰程序符合法律規定。
檢測過程符合要求
針對原告對于檢測過程的質疑,通州區環保局工作人員回應道,檢測人員要求鍋爐工改變鍋爐常規運行狀態的原因是“判定鍋爐負荷不夠”。經檢查,鍋爐基本屬于溫爐狀態,這種情況不符合檢測規范要求。檢測人員具備相關資質,整個檢測過程和程序完全符合檢測要求。
質量檢測合格≠達標排放
針對原告質疑的“此次環保局檢測結果與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年檢結論相悖”一事,通州區環保局工作人員解釋說,質量技術監督局是對燃煤鍋爐的質量進行檢測,防止因質量問題導致安全事故。由于檢測項目不同,燃煤鍋爐是否通過質量檢測不能作為達標排放的衡量因素。
“鍋爐質量合格,不代表排放就一定達標,應該安裝凈化設施。”環保部門表示,檢測過程和程序合規合法,原告違法事實清楚。
最高可罰百萬元
按照規定,原告超標排放的行為應該被處以1萬~10萬元的罰款。環保局認為,之所以按照頂格處罰,是考慮到原告的違法行為發生在全市空氣重污染黃色預警期間。
裴志剛說:“為應對重污染天氣,全市采取嚴格的空氣污染應對措施,而原告作為本地區較有影響的企業,違法行為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所排污染物超標一倍,主觀過錯較大,且鍋爐超標排放確實對環境造成了危害,故給予1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