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每年每人給1.2萬元,我家有5口人,一年就有6萬元補貼。”大鵬新區碧洲村村民戴劍光告訴記者,這筆錢對于他家來說占了全年收入的一半。
像戴劍光一樣,只要是大鵬新區原住民,就可以獲得同樣的補貼。這得益于廣東省深圳市生態補償政策的實施。
累計發放13.5億元,實現權利與義務的統一
大鵬新區地處深圳東南部的大鵬半島,是深圳市生態保護面積最大、生態環境最好的區域,被譽為深圳的“生態基石”。改革開放30多年來,深圳一直對大鵬半島實施嚴格的生態保護政策,嚴格限制這一區域的開發建設。
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副主任李水生告訴記者:“長期以來,生態控制線范圍內的原居民從大局出發,為保護生態環境犧牲了部分利益,原農村集體土地和山林限制開發,集體經濟難以發展。原村民無法享受到改革開放后深圳高速發展的成果。”
據深圳市發改委區域經濟處副處長耿竹峰介紹,深圳于2007年出臺了《關于大鵬半島保護與開發綜合補償辦法》,明確通過轉移支付方式,對大鵬半島原村民發放生態保護專項基本生活補助,每人每月補助500元。2011年,補助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1000元。近9年來,已累計向1.6萬原村民發放補助資金13.5億元。
當然,生態補償不是“一補了之”,是權利與義務的有機統一。大鵬新區環境保護和建設局副調研員曹其捷介紹,相關文件明確規定了受補助人員的責任和義務,對破壞生態環境、在海域非法養殖的,將停發或扣減相關責任人生態補償。據統計,2011年~2015年,共有586名原村民因未履行好保護生態的責任和義務而被相應扣減或停發了生態補償金。
深圳生態補償政策一個突出的特點在于,實施時注重統籌兼顧和建立長效機制。“生態補償政策統籌考慮了歷史遺留問題處理與中長期發展工作安排,把生態補償政策與生態保護、總體規劃實施、資源有序開發、現行政策落實有機結合起來,著力通過經濟社會發展進一步改善民生,建立和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的長效機制。”李水生解釋說。
大鵬新區的生態補償機制取得的生態效果顯而易見。空氣質量指數(AQI)達到48.75,PM2.5年平均濃度22微克/立方米,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為2.83,位居全市第一;近海水質達到國家一類海水水質標準。森林覆蓋率達76%,是全市森林平均覆蓋率的1.83倍。作為深圳的“綠肺”和“后花園”,大鵬新區名副其實。
探索完善公開透明、操作性強的補償政策
深圳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張虎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實施生態補償是深圳踐行五大發展理念特別是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具體舉措,也是深圳發展的現實需要。”
據悉,深圳的現實是“兩大一小”,即經濟大市、人口大市,同時也是環境容量小市,土地面積只有1997平方公里,人口超過1500萬,經濟總量超過1.75萬億元。
“只有保持良好的生態環境,才能實現長遠的可持續發展。”這已經成為深圳人的共識。
“而生態補償是用經濟手段調節市民利益關系的創新性制度安排。實施生態補償政策體現了深圳作為改革開放試驗田的擔當,也體現了對大鵬半島原村民平等發展權益的保障。”大鵬新區黨工委書記王京東對記者說。
政策制定之后,建立操作便利的運行機制是關鍵所在。曹其捷說,大鵬半島生態補償政策遵循公平、公正、公開、高效、廉潔、透明的原則,從全市生態建設和區域發展的整體利益和長遠發展出發,科學制定考核和實施細則,公開操作流程,并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提升透明度。政策配套文件明確了補助標準、時間和對象,申報、考核程序,監督檢查及爭議處理機制。在大鵬新區組織成立了一個集細則制定、資金發放和信訪維穩于一體的聯席審議工作機構,確保整個補助政策從細則制定到實施以及資金發放后維穩工作的連貫性和高效性。
雖然大鵬半島生態補償政策發揮了巨大作用,取得了突出成效,但王京東認為仍有需要不斷完善之處。比如,現行生態補償政策只針對原村民個人,尚未考慮到社區集體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應發揮的作用;二是現行生態補償標準缺乏動態調整機制,考核方式也相對粗放,需要探索建立更加科學的評估機制;三是現行的生態補償依據的是市區兩級政府有關文件,缺乏更為剛性的法律法規作為長期實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