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近日正式印發《江西省生態空間保護紅線區劃》(以下簡稱《區劃》),確定全省生態空間保護紅線匯總面積為55239.1平方千米,占全省國土面積的33.09%。
其中,一級管控區面積5878.1平方千米,占全省國土面積的3.52%;二級管控區面積49361.0平方千米,占全省國土面積的29.57%。
《區劃》將江西省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省級以上風景名勝區、省級以上森林公園、省級以上地質公園、省級以上重要濕地(濕地公園)、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省級以上生態公益林等區域劃入生態空間保護紅線范圍內,基本涵蓋了全省禁止開發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脆弱區和敏感區等重要生態區域。
《區劃》提出,要通過生態空間保護紅線劃定及配套管控政策實施,形成符合江西實際,滿足生產、生活和生態空間基本需求的生態空間保護紅線分布格局,形成嚴格管控邊界,確保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敏感區和脆弱區以及主要物種得到有效保護,為全省生態保護與建設、自然資源有序開發和產業合理布局提供重要支撐。《區劃》還對全省生態空間保護紅線的監管提出了相關要求。
江西生態空間保護紅線類型分為水源涵養生態保護紅線區、土壤保持生態保護紅線區、生物多樣性生態保護紅線區和洪水調蓄生態保護紅線區。根據區域不同類別,由相關職能部門和當地政府按照“一崗雙責”工作分工,依據現有的法律法規進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