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回應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各地區各部門政務輿情回應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隨著互聯網的迅猛發展,新型傳播方式不斷涌現,政府的施政環境發生深刻變化,輿情事件頻發多發,加強政務公開、做好政務輿情回應日益成為政府提升治理能力的內在要求。
《通知》明確,涉及國務院重大政策、重要決策部署的政務輿情,國務院相關部門是第一責任主體。涉及地方的政務輿情,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回應,涉事責任部門是第一責任主體。對特別重大的政務輿情,本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負起領導責任,指導、協調、督促相關部門做好輿情回應工作。
《通知》要求,對政府及其部門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誤解誤讀的、涉及公眾切身利益且產生較大影響的、涉及民生領域嚴重沖擊社會道德底線的、涉及突發事件處置和自然災害應對的、上級政府要求下級政府主動回應的政務輿情等,各地區各部門需重點回應。如發現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造謠傳謠行為,在及時回應的同時應將有關情況和線索移交公安機關、網絡監管部門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通知》提出,要提高政務輿情回應實效。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快速反應、及時發聲,最遲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對其他政務輿情應在48小時內予以回應,并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布權威信息。回應內容應圍繞輿論關注的焦點、熱點和關鍵問題,實事求是、言之有據、有的放矢。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或吹風會進行回應的,相關部門負責人或新聞發言人應當出席。對出面回應的政府工作人員,要給予一定的自主空間,寬容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