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山西省和太原市環境監察人員在事故現場進行勘察。
本報記者高崗栓太原報道 8月18日15時11分,位于山西省清徐縣清源鎮境內的山西陽煤集團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苯加工廠5號粗苯罐發生燃爆并起火。16時35分大火被完全撲滅,無人員傷亡。經太原市環保部門現場檢查和監測,此次事故未對周邊區域的空氣、水體環境造成污染。
事故發生后,山西省、太原市領導高度重視,對應急處置工作立即做出批示和安排部署,當地安監、環保、應急等相關職能部門以及陽煤集團主要負責人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山西省環保廳廳長郭長青要求太原市:一是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關注特征污染物變化情況;二是堅決控制廢水流出場區;三是高度關注周邊敏感人群、水源、河流;四是防止跨界污染;五是應急處置情況要及時上報。
記者在事故現場看到,事故區域共有16個粗苯灌,其中5號粗苯罐發生燃爆,嚴重破損變形。據悉,此粗苯罐容積為5000立方米,當時儲存粗苯約200立方米。目前,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太原市環境監察支隊支隊長李吉生告訴記者,事故發生后,太原市、清徐縣環保部門于15點40分左右到達事故現場并展開應急處置工作。一是責成專人對事故下方向村莊等敏感區域進行感觀測定空氣污染,確保周邊群眾安全。二是重點對可能引起水污染的環節進行嚴格控制。將圍堰中的粗苯及其殘留物作為危險廢物,堅決做到全收集、全儲存及全無害化處置;消防廢水和殘留液要做到全收集、全儲存、不外排,堅決杜絕進入水體和土壤。
記者跟隨省、市環保部門負責人現場勘查發現,事故現場設置有安全圍堰,粗苯及其殘留物沒有發生外泄,已收集到廠內事故池中,并安排專人職守,確保不外泄。
同時,按照據國家相關技術規范制定的后續監視性監測方案,太原市環境監測站對燃爆中心及周邊環境空氣中的苯、揮發性有機物以及地表水中的pH值、化學需氧量、苯系物分別進行了科學監測,一天三次。現場監測結果顯示,此次粗苯儲罐燃爆中心及周邊環境空氣所測特征污染物均未檢出;事故未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