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周雁凌 季英德濟南報道 山東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日前召開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山東省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山東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山東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工作方案》、《山東省省級及以上自然保護區生態補償辦法(試行)》等文件。
會議強調,開展環保督察,主要是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完善工作機制,壓實環保責任,抓實督察過程,提高督察實效。推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要充分體現環境資源功能價值,強化法治思維,科學界定賠償范圍,明確責任和索賠主體,探索有效賠償解決途徑,促進生態公平。
會議指出,生態環境監測要按照權責對等原則,明確監測事權,調動政府、企業、社會各方面積極性,構建立體化、自動化、智能化的監測網絡。自然保護區是維護生態安全的重要載體和核心區域,要用好生態補償政策,不斷完善補償辦法,推動自然保護區規范化建設和可持續發展。
會議要求,要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積極擁護改革,合力推進改革,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共同努力建設好生態山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