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遼寧省政府日前印發了《遼寧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全省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環境治理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控制。到2030年,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紀中葉,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為保障農業生產環境安全,《方案》明確,遼寧將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按污染程度將農用地劃為3個類別:未污染和輕微污染的劃為優先保護類,輕度和中度污染的劃為安全利用類,重度污染的劃為嚴格管控類。以耕地為重點,分別采取相應管理措施,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將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嚴格控制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新建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明確農村土地流轉的受讓方要履行土壤保護責任。
《方案》部署了遼寧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點任務。首先,開展土壤污染調查,掌握土壤環境治理狀況。遼寧省將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同時,統一規劃、整合優化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2017年年底前完成遼寧省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監測點位設置和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設。2020年年底前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覆蓋所有縣(市、區)。
為防范人居環境風險,《方案》明確,遼寧將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明確從2017年起,各地區要結合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情況,根據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結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開發利用負面清單,合理確定土地用途。土地開發利用必須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同時規定,排放重點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在開展環評時要增加土壤環評內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體措施。而且,需要建設的土壤污染防治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實行“三同時”。
此外,遼寧省將嚴格執行相關行業企業布局選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區、學校、醫療和養老機構等周邊新建有色金屬冶煉、焦化等行業企業;有序搬遷或依法關閉對土壤造成嚴重污染的現有企業;科學布局生活垃圾處理、危險廢棄物處置、廢舊資源再生利用等設施和場所。 丁冬 張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