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蔣朝暉昆明報道 云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日前在昆明舉行,聽取并審議了云南省政府關于2015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報告。
據悉,這是云南省政府根據《環境保護法》的規定,首次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環境狀況。
為貫徹實施《環境保護法》,云南省人大常委會決定,今后每年都要依法聽取和審議省政府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報告,建立起省政府向人大報告年度環境狀況的制度。
受省政府委托,云南省環保廳廳長張紀華作報告時指出,2015年,云南省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但局部區域環境問題突出、環境風險等級高。中央和云南省財政共籌措安排城鄉環境污染防治和生態文明建設資金139.97億元,“十二五”有關規劃及2015年度環境保護目標任務基本完成。
報告指出了云南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工作中主要存在的思想認識不到位、責任落實不到位、資金投入與保護不到位、污染治理不到位、監管執法不到位5個方面的困難和問題,介紹了“十三五”工作進展及措施辦法。
報告明確了到2020年全省環境保護工作的總體目標,強調要著力抓好加強生態保護修復、加大環境治理力度、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進節約集約循環利用、落實環境保護責任5個方面工作。環保部門要以保護優先、發展優良、治理有力、治污有效為思路,以環境監管執法為手段,以隊伍建設為保障,全面構建云南省環境質量目標、法規制度、風險防控、生態保護、綜合治理、監管執法、保護責任和保障能力“八大體系”。
委員們著眼推動云南省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圍繞牢固樹立“兩山”意識,堅持保護優先,以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為目標、為抓手、為平臺實施好“十三五”環保規劃,打好“三大戰役”,嚴格落實“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