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李景平太原報道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山西省委、省政府關于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今年7月18日~8月20日,山西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晉城市進行了督察。并于10月11日向晉城市委、市政府進行了反饋。
督察組認為,黨的十八大以來,晉城市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目標,以減排污染總量為抓手,在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建設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
2015年全市二級以上天氣263天,比2013年增加了121天,大氣環境質量綜合指數為6.48,比2013年下降28.6%,排名全省第三。“十二五”期間河流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濃度分別下降21.4%和63.2%,2015年水質優良斷面占監測斷面的60%,處于全省較好水平。但進入2016年后的一段時期,晉城市在環境保護工作中產生了盲目樂觀和自滿思想,對環境形勢的動態分析、發展變化缺乏及時跟進、科學把握;對影響環境質量的問題和隱患排查不嚴、整治不力,以至今年1月~4月空氣質量急劇下滑,全省排位倒數第一,并受到了環境保護部通報批評。
在受到環境保護部通報批評和省環保督察組進駐后,晉城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親自部署,經過幾個月的集中整治,環境質量有了明顯改善,7月、8月、9月3個月全市空氣質量連續位居全省第一。晉城市按照邊督邊改要求,查辦違法違規案件419件,對121人進行了追責問責。
督察組肯定了晉城市環保工作取得的成效,但也指出了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并提出了督察要求。
督察組強調,晉城市委、市政府應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對于督察中發現和移交的問題及線索,要責成有關部門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并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做出處理。
晉城市委書記張九萍表示,要認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組的反饋意見,進一步增強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對照檢查、深刻反思,迅速行動,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任務、明確職責、明確時限,確保環境保護整改工作真正見到實效,推動全市生態環保水平全面提升。
五個方面需加大整改力度
減存量
圍繞提升空氣質量,要在工業企業減排增效、民用燃煤減排提質、工地揚塵運輸拋灑治理、垃圾散料堆場清理整治、土小企業清理整合、老舊車輛淘汰和道路交通管理以及重污染天氣應對等方面深化整治;圍繞凈化地表水質,要在涉水單位減排、畜禽養殖污染治理、黑臭水體治理、沁河丹河等主要水體治理和污水處理配套設施建設等方面深化整治。
控增量
要劃定生態保護、企業準入、排污懲治等政策紅線,制定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實施排污許可、嚴格環境影響評價等實施辦法,推行低碳生產、低碳生活、循環經濟等生產生活方式,創新安全目標數據庫建設、危廢物品監管、應急響應處置等制度機制。
調結構
要推進工業企業煤改氣、商業民用煤改氣、電廠余熱替代燃煤鍋爐等工程,抓好淘汰過剩落后產能、發展非煤產業兩件大事。
增綠地
要完善和落實城市園林化發展、建成區污染企業搬遷修復等規劃,增加城市綠地;要完善和落實環城森林生態圈建設規劃、開展企事業單位綠化美化活動,深化環城生態建設。
強主體
晉城市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要在執行“黨政同責、一雙崗責”和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等方面發揮以上示下作用;要在建立履職盡責痕跡化管理、加大考核獎懲力度、細化失職追責規定等方面探索主體責任制度化的路子。
五大問題仍十分突出
問題一
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部門履職落實不到位
督察組指出,晉城市委、市政府落實主體責任和層層傳導壓力不到位,存在重視不夠、抓得不實的差距。2014年、2015年兩年,市委常委會議沒有研究過環境保護工作;2015年市政府下發了對全市環境整治進行“網格化監管”的文件后缺乏檢查指導和嚴格落實。部分職能部門存在認識不高、履職不力問題。市政府文件確定市經信委“負責全市工業行業落后產能的淘汰工作”,而市經信委在執行國家關于淘汰小噸位鑄造沖天爐的規定方面沒有抓好落實;市住建局對建筑工地監管不力,督察組現場檢查的17個工地有14個存在揚塵控制不合規問題;晉城市環保局存在對上反映情況、提出建議不夠,對下監管不嚴、懲處偏寬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