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湖北省環委會近日印發《省環委會關于在全省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進一步強化大氣污染防治管控措施,確保完成大氣環境質量考核目標任務。
《通知》明確,要嚴格落實各級黨政“一把手”的環保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壓實環保責任,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抓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提出,各地要全面梳理大氣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對照湖北省政府印發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和2016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點,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完善問題清單,建立整改事項工作臺賬,逐一細化整改措施和時限要求,明確責任單位、落實責任人,完成一件、銷號一件。
據了解,湖北省將通過開展揚塵專項整治、推進燃煤鍋爐淘汰改造等措施,進一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并明確治理時間表。2016年10月底前,各市、州、直管市城市建成區建筑工地按照揚塵整治標準完成整改工作,未達到標準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改;2017年6月底前,全省全面淘汰或改造所有20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
根據《通知》,今后湖北省各地相關職能部門應每月開展不少于兩次的現場巡查督辦活動,強化問題曝光和考核問責。對于大氣環境質量達不到國家考核進度要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滯后的城市,省環委會將實施現場駐點執法、預警和約談,對工作不力、未能完成年度大氣質量目標任務、嚴重影響全省大氣質量目標實現的地區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嚴肅問責。 熊爭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