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貴州省“六個一律”環保“利劍”執法專項行動聯席會議辦公室近日公布了長江經濟帶貴州省烏江及重點流域“五個一批”環境違法案件名單。
貴州綠四方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等26家企業,因無環評審批手續、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未建設污染防治設施等問題被實施關閉取締;貴陽白云昌利不定型耐火材料廠等6家企業,因拒不執行停止排污處罰,在未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收集、貯存廢機油等原因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都勻市梓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等40家企業,因批建不符、設施運行不正常等原因被執行罰款處罰;
貴州鑫城礦業有限公司等13家企業,因違反環保“三同時”制度、未配套相關污染防治設施等原因被實施停產整改;
6家環境違法企業被省環保廳、省公安廳、省人民檢察院聯合實施省級掛牌督辦。
通報明確了“五個一批”環境違法案件整改落實的要求和最后時限,要求其責任主體和督辦單位主動履行好職責,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各項任務。
期間,貴州省環保廳“六個一律”聯席會議辦公室將適時組織開展專項督查,收集匯總各地整改進展情況并及時報“利劍”行動聯席會議,對于執行不力的企業和單位,將報請省政府全省通報批評,對情況嚴重的將進行問責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