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王昆婷11月2日北京報道 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今日主持召開環境保護部部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辦法(草案)》。
會議指出,對環境影響登記表實行備案管理,不僅是《環境影響評價法》修正案的要求,也是落實國務院簡政放權、進一步深化環評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制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辦法》,是優化環評管理、將重點聚焦到環境影響較大項目上的需要,是指導和規范地方環保部門備案工作的需要。
會議認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辦法》的編制原則是國家統一框架和系統,地方負責實施;建設單位自行填報,政府信息公開;簡化備案程序內容,縮短辦理時間。《辦法(草案)》重點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的制度設計、責任主體、備案流程、違規處罰、誠信機制、公眾監督等方面做出了詳細說明。會議決定,《辦法(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后以環境保護部部令形式發布施行。
環境保護部紀檢組長周英、副部長翟青、核安全總工程師劉華出席會議。
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