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省半數以上城市遭受重污染天氣,沈陽、鞍山、遼陽等城市空氣質量AQI指數攀升到500,一度發生“爆表”狀況。為此,相關部門通過嚴查燃煤鍋爐、控制揚塵、禁燒秸稈等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圖為11月5日被霧霾籠罩的大連市甘井子區。劉德斌攝
張茉
冬季采暖期即將到來,遼寧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至關重要。日前,遼寧省政府法制辦公布《遼寧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這是遼寧省首部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共6章70條,對燃煤污染、工業污染、機動車污染、揚塵污染的防治及重污染天氣應急預警等都做出了明確規定。《條例(草案)》明確提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面積不能低于建成區面積的60%;對鋼鐵、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屬冶煉等重點行業項目,應按相關規定進行清潔生產審核;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擬限行機動車。
強調政府責任,大氣污染防治要量化考核
《條例(草案)》規定,遼寧省及下轄市、縣(含縣級市、區)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質量負責,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大氣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政府應當制定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規劃,并采取措施,控制或者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量,使大氣環境質量達到國家和省規定標準并逐步改善。
《條例(草案)》提出,大氣污染防治實行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省政府與市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簽訂目標責任書,將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進行量化考核,考核結果應當向社會公開。
在大氣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方面,《條例(草案)》規定,未達到國家大氣環境質量標準城市的政府應當依法及時編制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并向社會公開。建設項目可能對相鄰地區大氣環境造成重大影響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審批其環境影響報告書時,應當征求相鄰地區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意見。
突出源頭治理,實行大氣污染物排污許可制度
《條例(草案)》規定,遼寧省實行大氣污染物排污許可管理制度、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
大氣污染物排污許可管理制度規定,向大氣排放工業廢氣或者國家規定名錄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集中供熱設施的燃煤熱源生產運營單位,以及其他依法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禁止無排污許可證或者不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規定排放大氣污染物。
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規定,遼寧省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下達的總量控制目標,確定本省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對超過年度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地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暫停審批該地區新增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在嚴格控制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前提下,按照有利于總量減少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實行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污權交易。
禁批新建燃煤發電項目,不再審批產能過剩項目
《條例(草案)》針對遼寧省較為突出的五大污染源,包括燃煤和其他能源、工業污染源、機動車船、揚塵、農業及其他污染防治提出了針對性的防治措施。
對于燃煤污染,《條例(草案)》規定,遼寧省將實行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制度。各市政府應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面積不得低于建成區的60%,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禁止原煤散燒。在城市建成區內不得新建每小時額定蒸發量90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違者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鍋爐,并處以10萬元罰款。
除熱電聯產外,《條例(草案)》規定禁止審批新建燃煤發電項目;不再審批新增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產能嚴重過剩項目;對鋼鐵、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屬冶煉等重點行業項目,應進行清潔生產審核。鋼鐵、火電、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的企業,應安裝在線監控設施,并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中心聯網。禁止直接排放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
關注揚塵污染,禁止露天燒烤
《條例(草案)》提出,在城市市區內主要施工工地出口、料堆等易產生揚塵的位置,應安裝視頻監控設施,并與城市揚塵視頻監控系統聯網。